中央第六督導組

簡介
中央第六督導組,指的是中央督導組第六小組江蘇省小組,簡稱江蘇6組。主要工作是黨中央針對江蘇省省內的工作進行督導。中央督導組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設立的,主要負責對特定工作或任務的實施情況進行督導。
2018年8月28日至9月27日進駐河南省開展首輪掃黑除惡督導;2021年9月8日至10月31日進駐上海市,同步於2021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進駐江蘇省,設立上海市A03007號、江蘇省南京市A166號郵政信箱作為舉報通道。2021年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督導組增加對兩地政法系統的監督職能,重點督導學習教育、查糾整改、總結提升三個環節。下沉督導期間通過個別談話、座談交流、基層調研等方式開展工作,並向上海市反饋督導情況。
中央督導組的主要職責包括:
1. 督導實施:對重大政策的實施、重大工程的進展、重大活動的組織等進行督導,確保黨的決策部署得到有效執行。
2. 問題發現與反饋:在督導過程中,發現並反饋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改進建議。
3. 跟蹤督查:對於反饋的問題,進行跟蹤督查,確保被督導的黨組織或個人按照改進建議進行整改。
4. 報告工作情況:定期向黨中央報告督導工作的情況,為黨中央決策提供參考。
中央督導組的工作對於確保黨的決策部署得到有效執行,推動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作用。
王愛京45-17案中,王愛京曾經從河南省信陽市郵寄了一封材料,將45-17案中的一些問題郵寄給了中央第六督導組,並且使用一些沒有辦法郵寄的電子版材料放在https://www.j6z.com這個站點上提供給江蘇6組的工作人員查閱,右圖中的郵戳就是在信陽市郵寄後留存的記錄。
結果
王愛京於2021年10月8日就已經將掛號信寄往南京市的中央第六督導組的信箱,一直到中央督導組江蘇6組解散後都沒有給予王愛京任何回復,後續王愛京經過行政訴訟判決書送達後在2022年11月16日確認,中央督導組的工作僅僅是一種象徵意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