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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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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督导组 江苏省 1-1

简介

中央第六督导组,指的是中央督导组第六小组江苏省小组,简称江苏6组。主要工作是党中央针对江苏省省内的工作进行督导。中央督导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的,主要负责对特定工作或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2018年8月28日至9月27日进驻河南省开展首轮扫黑除恶督导;2021年9月8日至10月31日进驻上海市,同步于2021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进驻江苏省,设立上海市A03007号、江苏省南京市A166号邮政信箱作为举报通道。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督导组增加对两地政法系统的监督职能,重点督导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下沉督导期间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基层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向上海市反馈督导情况。

中央督导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督导实施:对重大政策的实施、重大工程的进展、重大活动的组织等进行督导,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

2. 问题发现与反馈: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建议。

3. 跟踪督查:对于反馈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被督导的党组织或个人按照改进建议进行整改。

4. 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向党中央报告督导工作的情况,为党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中央督导组的工作对于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作用。

王爱京45-17案中,王爱京曾经从河南省信阳市邮寄了一封材料,将45-17案中的一些问题邮寄给了中央第六督导组,并且使用一些没有办法邮寄的电子版材料放在https://www.j6z.com这个站点上提供给江苏6组的工作人员查阅,右图中的邮戳就是在信阳市邮寄后留存的记录。

结果

王爱京于2021年10月8日就已经将挂号信寄往南京市的中央第六督导组的信箱,一直到中央督导组江苏6组解散后都没有给予王爱京任何回复,后续王爱京经过行政诉讼判决书送达后在2022年11月16日确认,中央督导组的工作仅仅是一种象征意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