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7

案件簡介
45-17這組編號的全稱是中國江蘇省連雲港市新浦區巨龍街花果山路45-17號房屋(現海州區蒼梧路45-17號),中石化強拆事件為了縮寫,將45-17列為房屋被強拆案子的的簡稱代號。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央企業(中石化)、國家企業(振興集團)以非法的手段共同將蒼梧路居民區一片居民房屋進行強拆,王愛京將此案整理並歸納,放在[文檔]的站點上以供人們瀏覽。
時間原委
以下為具體案件的時間線
2003
2004
2005
涉案證據
一、證據列表
證據列表共分為四大類,分別為:不動產權類,編號1開頭;征拆行為類,編號2開頭;信息批文類,編號3開頭;輔助佐證類,編號4開頭。
其中補充證據為:334 關於王愛京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告知(國信公開函(2021)51號),因國家信訪局、法院、政府等多部門聯合違法,這一份關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3)31號」文件暫時無法獲取。
二、證據內容
1,不動產權類
該組證據主要證明該45-17號(原連雲港市牛奶廠宿舍)的房屋來源,以及證明王士寶擁有蒼梧路45-17號房屋的完整不動產權。
2,征拆行為類
該組證據主要證明中石化連雲港分公司與振興實業集團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並以此為依據向國土局與規劃局申請相關批文後,與市拆遷安置辦公室將涉案地塊強行拆除的過程。
201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振興事業集團/中石化連雲港分公司)
202 市計委關於同意中石化江蘇連雲港石油分公司新建蒼梧路加油站的批覆
204 市計委關於同意中石化江蘇連雲港石油分公司新建蒼梧路加油站的批覆(連計經貿(2001)476號)
205 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連規條(2002)064號)
207 中石化連雲港石油分公司關於新建蒼梧路加油站的請示(石化股份蘇連辦(2002)186號)
209 連雲港市地價所土地估價報告(連地價估2002-第133號)
211 關於連雲港石油分公司補辦蒼梧路北側地塊土地出讓手續的批覆(連國土資建(2002)268號)
212 委託房屋拆遷協議書(中石化連雲港分公司/連雲港市房屋拆遷安置服務部)
214 協議書(中房集團連雲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連雲港石油分公司)
215 連雲港市房地產拆遷委託評估合同(連雲港市拆遷辦公室監製)
218 資料交接清單(市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管理中心-中石化連雲港石油分公司)
220 關於新建中石化江蘇連雲港石油分公司蒼梧路加油站的請示(連經貿發(2002)358號)
221 關於同意新建中石化連雲港市蒼梧路加油站的批覆(蘇經貿貿易(2003)1248號)
224 連雲港市地價所土地估價報告(經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行政複議後完整版)
225 連雲港市商業銀行活期儲蓄存摺
226 連雲港市商業銀行拆遷款簽字筆跡(經工作人員核驗)劉港-徐新雲
3,信息批文類
該組證據用來證明中石化蒼梧路加油站徵地拆遷過程、行為等違法相關信息以及其他政府公開信息。
4,輔助佐證類
該組證據用來輔助、佐證行政機關違法行為,其中包含國家部委等政府信息公開後取得的國標、網頁公布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證據。